2018年2月5日上午9:00
現(xiàn)場報名
賀蘭縣委組織部403室
公共管理、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
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視野,優(yōu)化干部隊伍結構,縣委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拔副科級領導干部6名。
一、公開選拔職位及名額
第一類:教育體育局副科級領導職位
1.賀蘭縣教育體育局副局長1個
2.賀蘭縣教育督導室專職副主任1個
第二類:其他副科級領導職位
1.賀蘭縣經(jīng)濟發(fā)展和改革局副局長1個
2.賀蘭縣財政局副局長1個
3.賀蘭縣農牧漁業(yè)局副局長1個
4.賀蘭縣林業(yè)局副局長1個
二、資格條件和職位要求
報考者應具有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》第七條和第八條規(guī)定的基本條件和基本資格,同時應符合以下資格條件和職位要求。
1.具有干部身份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,近三年年度考核稱職(或合格)以上等次的。
2.取得初次學歷應為全日制中專及以上學歷,且目前應當具有大學及以上學歷。
3.黨政機關(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)現(xiàn)任副科級職務,或任科員職務滿3年(不含試用期);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試用期滿后,不受任職條件限制。
4.事業(yè)單位副科級領導干部;事業(yè)單位管理崗位現(xiàn)任八級職員或現(xiàn)任九級職員滿3年。
5.事業(yè)單位現(xiàn)聘任副高級及以上專業(yè)技術職務的人員,其中:從事教育教學工作6年以上,現(xiàn)任縣教育體育機關中層干部、中小學校(幼兒園)副校長(副園長)、校長(園長)、總支或支部書記滿3年以上,且聘任中級專業(yè)技術職務1年以上的,可報考縣教育體育局副科級領導職位。
報考具體職位的年齡、專業(yè)、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。
以上任職時間截止至2018年1月31日。
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:
1.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,尚未作出結論的。
2.在黨紀、政紀處分所規(guī)定的提撥任用限制期內的。
3.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。
4.近5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、不稱職(不合格)等次的。
5.未滿任職試用期或提拔任職不滿1年的。
6.其他不宜報考的或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不得參加公開選拔的其他情形。
以上計算時間截止至2018年1月31日。
四、公開選拔程序
(一)公開報名
1.報名時間:2018年2月5日(星期一)至2月9日(星期五),每天上午9:00--11:50,下午2:00--5:50。
咨詢電話:0951--8063266。
2.報名地點:賀蘭縣委組織部403室。
3.報名方式:現(xiàn)場報名。采取個人報名和組織審核把關相結合的方式,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。擬公選職位與報名人數(shù)按照1:5比例進行開考,凡達不到1:5開考比例的,依次減少公選職位。
報考人員如實填寫《賀蘭縣2018年公開選拔科級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》(一式2份,空表可在賀蘭黨建網(wǎng)下載)。報名登記表須經(jīng)單位黨組織嚴格審核,簽署報考意見并蓋章。報名須本人到場,提供本人身份證、畢業(yè)證、學歷學位證書、近五年獲獎證書(或獲獎文件)原件及復印件、身份證明材料(事業(yè)干部提供最近1次的工資表)原件及復印件、任職或參加工作時間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,近期免冠紅底2寸證件照4張(附電子檔)。
報考人員為1997年12月3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進入行政機關或事業(yè)單位的正式在編干部,須提供進入機關事業(yè)單位相關招錄文件等材料(復印件)。
(二)資格初審
報名期間,對所有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。審查過程中,如發(fā)現(xiàn)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的,偽造有關證件、材料的,一經(jīng)查實,即取消報考資格,并視具體情況進行處理。
(三)資歷量化
報名時,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歷量化,由報考人員當面簽字確認,得分結果在一定范圍公布。
報考人員如實填寫《賀蘭縣2018年公開選拔副科級領導干部資歷量化得分審核表》(附件3),在報名時與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一并提交審核。
量化得分最高不超過10分。
(四)筆試
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,主要測試應試者勝任領導職位必須具備的基本能力素質和管理水平,重點測試其運用政策理論、法律法規(guī)、專業(yè)知識分析問題、解決問題的能力。
具體時間、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。
成績實行百分制,筆試結束后,報考者可登錄賀蘭縣黨建網(wǎng)查詢成績公告。
(五)資格復審
資格復審貫穿于公開選拔全過程。凡發(fā)現(xiàn)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,隨時取消選拔資格。擬進入面試人員復審合格方可參加面試。如有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面試資格,依次遞補。
在資格復審的基礎上,根據(jù)筆試成績+資歷量化得分之和,從高分到低分按公選職位數(shù)與面試人數(shù)1:3的比例,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。
參加面試人員將在賀蘭縣黨建網(wǎng)公布。
(六)面試
面試具體時間、地點以面試準考證規(guī)定為準。
面試采取個人陳述和現(xiàn)場回答問題相結合的面試方式進行,時間為15分鐘,前5分鐘主要闡述個人近3年來的工作業(yè)績及今后的工作思路,后10分鐘現(xiàn)場回答考官問題,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,當場公布。
面試結束后,按照“資歷量化得分+筆試成績×40%+面試成績×60%”的辦法計算總成績。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,按公選職位與考察數(shù)1:2的比例確定差額考察對象。
(七)組織考察
考察工作按照有關程序實施考察工作??疾斓梅謱嵭邪俜种啤?/div>
(八)研究擬任用人選。按照“資歷量化得分+筆試成績×25%+面試成績×35%+考察得分×30%”的比例,計算每個考察對象的綜合得分。并結合職位要求、考察對象個人特點及特長等,綜合考慮考察組的考察建議,按照1:1的比例提出建議人選名單,經(jīng)縣委常委會議研究確認。
(九)公示任職。擬任用人員按照有關規(guī)定進行任前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。公示期間,對群眾反映問題經(jīng)查屬實、不宜擔任擬選拔職務的,取消其資格,在考察對象中依次遞補,提出擬任人選二次建議名單提交縣委常委會議研究;未發(fā)現(xiàn)影響任用問題的,按規(guī)定辦理任職手續(xù)。
四、公開選拔紀律要求
此次賀蘭縣公開選拔科級領導干部工作嚴格執(zhí)行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》的各項規(guī)定,嚴格執(zhí)行組織人事工作紀律,認真依照各項要求和安排進行。在公開選拔工作中,報考人員有弄虛作假、拉票賄選、跑官要官、行賄等不正當活動或行為的,一經(jīng)查實,立即取消資格,并按相關規(guī)定嚴肅處理。參加公開選拔工作的工作人員,必須公道正派、嚴謹細致、盡職盡責,嚴格遵守公開選拔工作的各項規(guī)定和紀律,對有跑風漏氣、徇私舞弊等違反紀律的行為,將嚴肅查處。